各位員工:
為證明大家已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納稅義務,稅務局為每位員工開具了2009年度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。如有需要,請大家前往財務部210室領取。請相互轉告,不得代領。
特此通知。
財務部
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